关于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
及下月计划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市委《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市委办发〔2014〕9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实施办法》(杭组发〔2014〕7号)文件的落实,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教工委组〔2015〕18号)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杭职院党〔2015〕16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有关情况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1、自下月开始,党员固定活动日调整为每个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4点至5点半,各党支部如实填写《本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并于周四及时报党总支。
2、各党总支于党员固定活动日结束后两天内将《本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汇总表》纸质稿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同时发组织部,每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工委。
3、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落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准备好相关台账(如活动通知、原始记录等),并明确告知每一位党员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确保到会率,要注重结合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学校中心工作等,积累经验,提高实效。根据上级要求,校党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并纳入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杨云,电话:56700012,邮箱:杨云校园网数字化平台邮箱。
附件:1.本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表
2.本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