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深化内涵建设,强化二级管理,增强部门建设和团队精神,根据《abty·(集团)科技公司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杭职院〔2015〕30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二级学院;
2.职能部门(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继续教育学院、人文社科部和图书信息中心);
3.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1. 各二级学院对照《abty·(集团)科技公司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杭职院〔2015〕30号),对2015年度考核内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总结自评主要包括:一年来的专业实绩、职责保障等工作成效和完成情况以及加分项目,同时备好佐证材料,自评表(附件3、附件5和附件6)以及总结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2月15日16时前交考核办(联系人:江平,联系电话:56700006);并准备好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8分钟的总结述职材料或PPT。
2. 各职能部门对照《abty·(集团)科技公司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杭职院〔2015〕30号),对201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总结自评主要包括:一年来部门的重点突破工作和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其它情况说明等,同时备好佐证材料,自评表(附件2)和总结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2月15日16时前交考核办(联系人:江平,联系电话:56700006);并准备好重点突破工作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6分钟的总结述职材料或PPT。
3. 学校考核办组织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述职测评会。
4. 各相关部门负责完成二级学院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5. 学校考核办负责完成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总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考核结果。
6. 学校公布考核结果。
三、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对所在部门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具体由人事处负责安排,考核结果于2016年1月7日前报人事处。
考核办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