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在确保行政管理、教辅等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鼓励专业能力强、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和教辅人员承担与学生管理、教育管理相关的课程,更好地规范校内兼课人员的兼课工作,按修订后的《校内兼课人员管理办法》(杭职院[2017]9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本年度校内兼课人员认定工作。

一、校内兼课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本校教职工;

2.非教师身份申请任教的课程应与学生管理或教育管理相关。

二、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

1.所有申请人兼课需填写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如申报多门课程的填在同一张表格中),经本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部门汇总统一报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

2.由教学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后续教学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和时间。

3.审核及教学能力测试通过后,由各教学单位教科办填写下学期校内人员兼课情况汇总表(附表2),经教学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确认,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校内兼课的人员,请填写《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1)交到本部门,各部门汇总后于72日前统一交人事处楼韵佳老师(联系电话:56700024)。

2.之前已申请并获批准的校内兼课人员若所授课程没有变化的无需再次申请。

四、其它

其余管理及考核要求详见《abty·(集团)科技公司校内兼课人员管理办法》(杭职院[2017]93号)。


人事处、专业建设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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