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135号)和《abty·(集团)科技公司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杭职院〔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本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与程序
(一)考核范围
1.时间范围:根据《abty·(集团)科技公司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杭职院〔2021〕4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为从按学年考核到按自然年度考核的过渡年,考核区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2022年起,考核区间均为当年1月至12月。
2.人员范围:2021年12月31日在岗在册的本校教职工。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本年度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或请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见习期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3.内容和标准:详见《abty·(集团)科技公司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杭职院〔2021〕46号)。
(二)考核程序
1.本人总结
教职工本人对年度学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登入学校人事系统填写按要求填写个人总结,根据操作说明线上提交考核表(具体操作见附件3);
2.部门考核
各部门对教职工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全校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省市管领导干部)的15%进行统筹。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部门可适当上浮比例,部门考核不合格的需下调比例。具体推荐指标详见附件2,各部门按照分配指标数排序推荐优秀人选。
3.学校审定
人事处对各部门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报学校研究确定最终等次。各部门根据学校审定的考核等次,将结果录入人事系统。
4.反馈与投诉
学校将确定的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对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评委员会申请复核。
5.提交备案
人事处负责将考核结果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6.优秀嘉奖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按相关标准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上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22年1月5日前登录学校人事系统,填报《考核登记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2022年1月7日前部门考核优秀名单(需盖部门章)交人事处。
3.考核等次审定后,请各部门将审定的考核等次录入人事系统,导出并统一打印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每人1份,材料需放入个人档案,1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不符合存档要求的将予退回),经考核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上交人事处。
联系人:楼健民,联系电话:56700316。
附件:
1.《abty·(集团)科技公司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杭职院〔2021〕46号)
2.2021年度考核优秀推荐指标一览表
3.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线上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21年12月23日